教育部发文: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
2022-04-13 11:19:09 来源: 今晚报

2018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来,教育部连续三年公布竞赛清单,取消学前教育阶段各类竞赛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竞赛,大幅削减竞赛数量,有效遏制了竞赛丛生乱象。为配合“双减”,进一步规范学生竞赛活动的管理,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近日下发。修订目的是让竞赛回归教育本义,发挥综合育人功能,适应学生个性特长健康发展的需要。

教育部发文: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

规范有序的竞赛活动为激发中小学生兴趣和潜能提供了平台。但在以往一段时间仍有部分家长、教师出于考试升学等功利目的,对各种竞赛活动不计成本参加,不惜重金求奖,加重了学生的课外负担。一些竞赛甚至成了弄虚作假的“拼爹游戏”,严重破坏了教育公平。近三年来,又出现违规举办清单外竞赛、收费或变相收费、评奖中学术不端等问题。

针对新问题,《管理办法》强调竞赛活动须坚持素质教育导向,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杜绝参赛项目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的现象;明确提出竞赛活动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做出8项细化规定。例如,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通过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等。这些规定直接剑指竞赛中名目繁多的逐利现象和借机牟利的不法行为。

在此,提醒家长理性看待竞赛作用,勿让孩子盲目参加竞赛。同时,学校不得为违规竞赛及培训提供场地,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及校外竞赛培训班,杜绝把竞赛及竞赛结果作为招生入学的“敲门砖”,避免引起不良竞争;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共同筑起严格监管的防线,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从而为中小学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程永迪)

责任编辑: 梅长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