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住房租赁企业经营不规范影响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08-10 16:50:59 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住房租赁企业经营不规范,甚至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后期经营不善造成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期,河北、深圳、南京等地相继发布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相关文件,针对长租公寓资金池、“租金贷”等问题,提出设立住房租赁资金专用监管账户,并查处和整顿住房租赁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8月2日,河北省住建厅官网披露,河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督促住房租赁企业和商业银行落实责任。加强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管理,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或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通知》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应在商业银行设立唯一、专用监管账户,向所在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台向社会公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房租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对有“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整顿。

今年5月,杭州率先公布首批50家落实资金监管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白名单”,帮助市民选择合规租赁企业。

进入7月以来,南京、深圳相继发布相关文件。7月13日,江苏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银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政策解读。

7月21日,深圳市住建局印发了《深圳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操作指南》。在今年6月,深圳已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多处内容直指长租公寓痛点。据深圳方面披露,目前该市首批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银行共有15家,包括建行、中行、招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等的深圳分行。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河北、南京、深圳、杭州、重庆、西安、成都、北京、上海、黑龙江等超过10省市已下发相关文件,要求住房租赁资金必须存入监管“专户”。

上述省市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或与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此前发布的监管意见有关。今年4月15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和银保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一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须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台向社会公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据统计,截至2020年末,我国租房群体达2.1亿人。有机构预测,到2025年,租房群体规模或增至2.5亿人,而相应产生的租赁市场资金规模将超3万亿元。巨大的市场资金规模,亟须加强资金监管,堵上漏洞,从而有效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在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过程中,银行将发挥资金托管人的角色,类似于资产管理业务中的托管方,作为居间监管的第三方,保证资金不被住房租赁企业私自挪用。

期市场动向来看,多地住房租赁和预付消费等相关领域均在加快建立资金监管账户制度,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地区跟进。

(记者 于晗)

责任编辑: 梅长苏